编者按:在中国社会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在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吸收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得到丰富,不仅保证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奇迹,也为多种文明并存的人类社会发展增添了更多的色彩、更多的范式和更多的选择。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总结和深刻阐述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和“提高和发展什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思路和新举措,提出了推进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思路。为了深入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网络办公室与《求是》杂志联合举办了“中国稳步前进”在线理论交流专栏,邀请思想理论界专家学者撰写了一系列理论文章。今天,第29篇文章(这一系列手稿中的最后一篇)在Qiushi.com发表。请注意。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已经转变为城市和农村,改变了传统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需要重构,社会结构需要调整,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需要重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应对这一变化的有效选择和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不仅把社会治理理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和水平,而且使原有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各方实现了对立统一,从而实现了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的创新,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团结和维护社会秩序。它是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之一。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人人负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思想。这是社会治理理论的一个重要创新,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安全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不断探索建设中国特色和平社会的道路。新世纪初,针对当时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强化了社会管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解决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不够重视”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将社会管理模式提升为社会管理体制,标志着对社会管理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社会管理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社会管理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新概念。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升级版,它既坚持社会管理,又与时俱进,赋予新的理念,要求“系统治理、法律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其中,制度治理强调构建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本质是“一个核心、多元、整合、共同治理”。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将制度治理具体化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新模式,这是对社会治理理念的再次深化和创新,是“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人人有责、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增加了“人人有责”,而且提出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将社会治理理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和水平。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
早期西方社会学家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相比较,提出了社会是有机体的观点,即每个社会单位和要素都有特定的功能,满足了社会有机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德国社会学家坦尼斯提出了社区的概念,后来常被称为“社区”。社区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也是最小的社区单位。形成社会共同体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机团结,即在交往过程中利益、价值观和情感的一致性自然形成的社会整合方式;二是机械统一,即在外力的影响和制约下形成的社会整合模式。一般来说,机械统一的社区是脆弱的、不稳定的和容易瓦解的,而有机团结的社区是持久的和稳定的。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理想状态是人们相互交往中相似或一致的利益和价值观相联系而形成的有机团结,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种追求有机团结的社会共同体形式,是实现社会共同体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最终将从社会治理共同体走向社会共同体。在中国,社会治理是指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发挥多主体作用,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社会认同,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社会治理既有主体又有客体,即社会治理行为的实施者和接受者,主体和客体构成社会治理的两个方面。
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强调人们价值观和利益的一致性,即在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在差异性中寻找共同点;另一方面,强调每个人都有责任和尽责,使得每个社会成员不仅是社会治理的接受者,而且是社会治理的行动者;在社会治理的戏剧中,每个人不仅应该是观众,还应该是演员。只有当每个人都尽到自己的责任时,每个人才能享受良好社会治理的成果。这样,原始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各方就实现了对立统一,从社会治理的共同体走向了社会共同体的目标。
社会治理社区有助于促进社会团结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市场化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农村已经变成了城市和农村,传统的熟人社会正在向陌生人社会发展。当地社会和单位社会的家庭纽带正在消失。虽然通讯发达,交通便利,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扩大的趋势。社会的有机团结正在受到挑战,社会分化有加剧的危险。中国社会剧变带来的社会疏离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中国的社会关系需要重构,社会结构需要调整,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需要重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应对这一变化的有效选择和创新。
社会治理共同体侧重于加强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加强人们之间的情感和认同,加强单位、社区和组织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实现社会有机团结。这需要较少的外部干预,更多的自我教育和自律;减少自上而下的胁迫,更平等的沟通、对话和协商;少一些冷漠和僵硬的规则,多一些与温度和情感的互动交流。
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建立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有助于找回传统熟人社会的特征,也形成了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动态社会整合。
社会治理社区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
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频发。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秩序,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往往依靠自上而下的机械团结,这不仅治理成本高,而且有可能降低其效果。绝大多数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和不同群体之间。例如,基层社会的干群矛盾、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居民区的物业管理问题、邻里纠纷、潜在的安全隐患、外来人口聚居区的治安问题等。,往往是由于人们缺乏真诚的沟通和公共精神,以及未能找到利益和价值观之间的连接点造成的。运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和方法,注重实现共同体利益的最大化,寻求价值和情感认同的最大公分母,是一种灵活而有机的社会团结方法,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中的对抗风险。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着眼大局,从小处着手,分类分层推进。以城乡社区为重点,建设社会治理型社区,建设和谐、充满活力的社区,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各级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特色社会治理社区建设,促进整个社会治理社区的形成,增强社会凝聚力,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消除滋生社会问题和矛盾的社会基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自律功能,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社会治理共同体无疑是实现上述决策和部署的目标,也是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之一。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治理社区概念的意义,尽快规划和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社会治理社区建设。
(边肖:龚维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生态文明教研室主任、教授)
标题:【中国稳健前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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