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森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嘉兴海关申报了一批进口磷酸盐缓冲盐等货物。接下来,这批货物被送到了嘉兴综合保税区——浙江诺伊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一点值得一提。这是嘉兴综合保税区第一家通过“内部加工”方式承接首票货物出区的企业,也标志着“内部加工”新政策在嘉兴综合保税区的成功落地
据介绍,“区内加工”是指保税区内企业利用进口机械设备接受区外企业的委托,加工区外企业提供的货物。所有加工产品均运至境内(区外),并收取加工费(包括保税料、料的消耗)。向海关纳税的行为,只要区内企业具备一般信用及以上的海关信用管理类别,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等相关文件,并具备特殊
“过去,嘉兴综合保税区的生产企业一般按照‘两个带头’的模式进行生产经营(即原料从国外来,成品销往国外)。然而,当国外订单减少时,将会出现先进的机械和设备,但生产能力过剩,这不利于有效利用国际和国内市场。”据嘉兴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综合保税区内的加工制造企业进行境外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为保税区内企业更好地拓展国内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那么,嘉兴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业务后会得到什么样的便利呢?“推广这项创新业务,有利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进一步释放产能,扩大业务量,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利用保税进口高端生产设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负责人说。
实践证明,嘉兴海关积极推行“委内加工”的新政策,也促进了我市外贸企业在转型中实现新的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我公司去年对外订单相对较少,企业大部分生产设备闲置,企业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浙江诺伊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内部加工”新政策的实施,企业向海关申请业务后,海关相关部门迅速给予政策支持,并到企业现场指导运作,有效缓解了企业面临的国外订单短缺,增加了生产加工收入。
“委托加工业务是海关在特殊监管领域的一项业务创新,突破了过去区内企业只能承接境外加工业务的传统限制,使区内企业能够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外委托加工业务,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充分拓展国内外市场。这对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嘉兴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但应注意的是,目前,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规定外,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内部加工业务。
标题:喜大普奔!“委内加工”新政正式在嘉兴综合保税区复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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