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偿债应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海宁市近日出台了《海宁市国有企业偿债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用于全市偿债风险应急周转。
不久前,审计人员发现,海宁市为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而设立的应急池在资金使用审批、利息结算、贷款范围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也有借款不符合特殊目的的情况。因此,审计部门建议尽快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基金池的管理办法,并做好风险应急和基金存储绩效管理的协调工作。
根据审计建议,海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下发了上述《办法》,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职责范围和绩效要求,并对具体实施环节如资金池募集期、资金存储、周转期、申请审批、应急资金偿还计划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并下发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应急资金使用审批表》,进一步收紧了国有企业债务资金风险管理体系。
标题:海宁出台国有企业偿债 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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