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表声明如下:
我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项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也与每一位香港市民息息相关。
鉴于特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难以在可见的时间内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改善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是必要和迫切的,这也反映了国家对特区的关注。不过,我们明白,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特区仍有立法义务,应尽快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
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并在此过程中积极反映特区的具体情况。我们亦会积极向各界解释这项法例的目的和重要性。根据《决定》的要求,特区政府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和公众教育,并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即将颁布,旨在防止、制止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在不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使“一国两制”稳定而深远。“一国两制”一直是香港最大的优势,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将为香港提供良好的商业和投资环境,促进香港未来更好的发展。我深信社会各界都会全力支持立法。
标题:林郑月娥:欢迎人大通过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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