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25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发言人25日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及有关解释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根据法律和“一国两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切实保护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发言人指出,《基本法》亦显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尊重和保障司法独立。
司法部发言人在同一天发表声明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作出决定。该决定草案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维护国家安全。
发言人指出,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政府,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围。鉴于香港目前的形势和今后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面临的困难,中央政府有权力和责任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全国性法律,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有关的全国性法律是《基本法》第十八条所指的国防和外交法律,以及根据《基本法》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其他法律。
发言人指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获授权制定法律以保障国家安全,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政府在国家层面立法保障国家安全的权力。
发言人强调,决定草案及相关说明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根据法律和“一国两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切实维护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基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基本法》第八十五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尊重和保障司法独立。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全国人大涉港国安立法将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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