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会议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的议案。根据香港《宪法》和《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从国家层面推动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这是一项权力,也是一项责任,应该行使。特别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和严重破坏的当前形势下,这一点更为必要和紧迫,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

新华时评: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关系到国家核心利益和国家根本利益。在当今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是国家立法权,属于中央权力机构。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并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的权力。这是国家主权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范例。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主权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力和责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责任,并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这不仅是对国家的责任,也是对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责任。它具有无可置疑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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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现实是显而易见的。去年的立法修订风波,不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蚀法治基石,更凸显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巨大风险。在这场动荡的风暴中,反华势力公开鼓吹“香港独立”,侮辱和焚烧国旗,丑化国徽,攻击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机构,甚至叫嚣“武装建国”、“广场宪政”、“香港独立”,地方激进分裂势力的活动日益公开化;与此同时,好战分子的暴力违法行为已经升级到使用火器、爆炸装置甚至炭疽恐吓的严重程度。袭击的目标从警察到平民不等,其性质已经被当地恐怖主义所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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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入的观察显示,风暴背后是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的勾结。长期以来,香港反对派一直试图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并与外来势力勾结,对内地进行各种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本来,外来势力透过其代理人的掩护干预香港事务,但现在他们直接站在前台,公开支持反华的香港乱军和暴徒,向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施压,抛出所谓“香港人权民主法案”,使其干预进一步升级。此外,“台独”和“台独”势力也在不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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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香港已成为外来势力阻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牌”,成为反大陆颠覆活动的桥头堡和实施“颜色革命”的突破口。内外敌对势力的活动对中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害,对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保持警惕,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由此可见,修法风波也凸显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明显的法律漏洞和执法机制的缺失。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香港现行法律中有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难以有效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置和执法权力配置方面也存在明显的“缺陷”。这些情况令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处于“不设防”的状态,不能有效地阻吓、防止、制止和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与此同时,反对派蓄意反对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并通过诬蔑和妖魔化一再阻挠和拖延《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和国家安全立法迟迟未能完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并完善与执行宪法和基本法有关的制度和机制, 这将有效解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构筑制度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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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也是确保“一国两制”稳定和深远实施的根本方针,有利于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国家安全风险,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期稳定, 保障绝大多数香港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依法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维护香港的法律环境和商业环境。 这是实践“一国两制”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标题:新华时评: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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