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9日)下午,在嘉兴市越秀路与济阳路交叉口,市交警支队直属的一个大型新兴中队的交警对未戴安全帽乘坐电瓶车的司机进行了检查和整改。
现场的交通警察丁世杰说:“一些没有戴头盔的司机要么停下来戴上头盔,要么掉头就跑。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市民们都知道骑电瓶车需要戴头盔,这是幸运的。戴头盔是为了你自己的生命安全,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
据了解,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将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并鼓励所有电动自行车车主参加保险。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和充电问题将得到规范,非法改装混乱将得到严厉处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期限将被记录在案,骑车人必须戴安全帽。
标题:7月1日起《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事关每个骑“小电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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