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进步的象征;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嘉兴自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先后通过了2015年和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评审,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因此,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嘉兴的金字招牌,这是嘉兴人的骄傲。
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心城市质量的有效提高,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实施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通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这三部地方性法规为嘉兴这个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规范养犬行为,解决社会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饲养宠物狗,不文明养狗现象也十分突出,尤其是犬吠扰民、强犬伤人、遛狗不拴狗链、在公共场所随意排泄宠物狗,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也破坏了城市环境。2018年,在“走访社会情况和舆论,宣传八八战略,解放思想观念”活动中,群众迫切要求立法规范养犬行为,解决社会问题。为了实现准确立法,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近一年的研究、起草和论证。
2018年12月29日,《嘉兴市养犬条例》经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经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嘉兴市养犬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去年8月至12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统一部署和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犬只狂犬病免疫、养犬登记、禁止饲养烈性犬、每户一只犬以及养犬和携犬户外行为守则的执行情况。
据了解,执法检查采取政府部门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8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港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分为四个阶段,从2019年8月至10月进行自查,从11月进行检查,从12月进行审议,从12月下旬至今年3月进行整改。
自查阶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犬类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犬类管理的决策部署,将犬类管理作为优化城市形象、保障公民身心健康、造福一方、促进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11月1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东生率领的第一批执法检查组来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地考察了城南街道南秀动物诊所和白庙社区,听取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狗的管理不仅是管理狗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一个人乃至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民生问题。”刘东生指出,要落实这项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就要努力提高认知度。
不断增强依法养犬的意识和自觉性;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覆盖率,坚决防止一户一户的流失和影响;要努力提高许可率,力争达到100%;我们必须努力改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有人能够管理它;我们要努力提高满意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让群众对地方立法的实施有一种获得和参与的感觉,从而学习和理解法律,遵守法律,善于用法治来引导尊重法律意识的培养,解决养犬扰民纠纷,切实做到定点、停纠纷、付息、投诉。
提倡文明行为,改善生活环境
“去年,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我市制定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市还制定了《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部地方性法规与中心城市的质量提高密切相关,也源于“社会条件和舆论、八八宣传、思想大解放”期间群众反映的强烈立法需要。
据了解,针对群众在“社会条件和舆论、八八大宣传、思想大解放”活动中反映的不文明问题,市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宁波、绍兴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2018年开始起草《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去年4月,在第八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第一次提交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嘉兴市和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草案》,并抄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基层立法联络点、市人大代表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民的意见; 同时,他还在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一医院、物业服务企业、公交公司、互联网车辆租赁企业等举办了座谈会。,直接听取了基层单位、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了400多条各种修改意见,为立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去年8月9日,该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9月27日,经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它将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国共有26个法规,2900多字,是全国各省市文明行为相关法规中精简程度最高的一个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专门针对基层在调查中反映出来的“过马路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制定了禁止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公布后,引起了各方的热烈讨论和广泛认同。许多开创性条款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新华社和其他中央媒体对此给予了广泛关注。在线平台“微博”的点击率已经超过4000万,手机应用的点击率也迅速超过了“10万以上”。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条例》实施细则,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规范化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城镇,居民小区的街边商店总是有很多小的餐饮点,这给周围居民的日常饮食需求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居民带来了油烟、噪音污染等困扰。在2018年全市开展的“三大活动”中,油烟污染也是群众反映的焦点。为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纳入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一级立法项目,明确市生态环境局为立法起草部门;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的立法起草和调查工作。在充分调查嘉兴县(市、区)、上海、常州、苏州、江苏等地的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开始起草《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去年8月9日,市政府首次将《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草案)》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嘉兴网、嘉兴市人大网等网站和媒体上公布了条例草案的全文及说明,并公开发布了“嘉兴市人大立法”号。欢迎公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进入二次审议前的法规修订阶段。去年1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这部法律。今年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条例,将于7月1日颁布实施。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期人民对善治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努力开拓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制立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标题:为城市文明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