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全说,基于上述原则,特区政府提出了建议和实施方向,认为在职公务员也应遵守宣誓或声明的要求,以体现和突出公务员一贯的责任。在具体实施方面,特区政府建议安排两类人员,以符合有关要求:第一类是所有获推荐晋升、获推荐委任或获推荐转职的公务员;第二类是在特区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或职级较高的公务员,例如首长级公务员,以及职责较为敏感的公务员,例如纪律部队人员、行政人员、新闻主任、律政人员等。
聂德权强调,特区政府应进一步考虑公务员符合相关要求的形式,以及公务员不符合要求或违背誓言和声明时的后续行动和处理机制。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新入职公务员须签署文件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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