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与我市322万多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密切相关。“简而言之,对于电动自行车骑手来说,有更多的要点需要注意,他们必须骑得更文明、更规范。”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部的警察时语婕(音译)举了一个例子。“条例规定,6岁以下的儿童必须配备安全座椅。在路上骑电动自行车的司机可能会被罚款500元。”
那么,在条例实施的第一天,鹤城市民使用电动车辆的习惯有否改变呢?交警部门将如何实施?记者跟随交警直属的第一大队和第二大队的执勤民警进行了调查。
头盔安全,佩戴率高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嘉兴市南溪路双溪路口,这是一个交通秩序良好的东部繁忙路段。“现在骑电动车的人都戴着头盔,这仍然很好,而且越来越好。基本上,没有人不戴头盔。”交警支队直属东闸中队的一名警察戴洪春(音译)表示,这一良好现象令人欣慰。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嘉兴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已经超过322万辆,并且还在逐年增加。近30%的死亡交通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绝对死亡人数仍然很高。自2018年5月起,嘉兴全力推进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整治内容的“交通安全大会战”。去年,嘉兴市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30.6%,头盔佩戴率和交通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同时,警察戴提醒公众注意一些小细节。戴警官指出的小细节意味着戴上头盔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在关键时刻,头盔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布置和应付交警的。关注细节意味着尊重生命。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了一个现象。有些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父母自己戴头盔,但他们的孩子不戴头盔,这实际上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在右泉路南路口,陈女士乘坐一辆共用的电动车上班。她没有戴头盔,因为她觉得不舒服,被交警拦住了。交警对她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帮助她调整头盔的尺寸。值得注意的是,乘坐共享电动汽车时也应佩戴安全帽。目前,嘉兴市场上大多数共用电动汽车都配备了安全帽,市民在租车时也要注意选择安全装备齐全的车辆。
根据《条例》,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安全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儿童安全座椅应迅速配备
《条例》规定,电动汽车配备6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儿童座椅应放在后座。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这种情况并不乐观。
一些市民使用自制的安全座椅,即将一把普通的儿童座椅放在电动车的踏板上,并用绳子固定;一些市民从网上购买安全带,并把他们的孩子绑在自己身上。似乎已经采取了某些安全措施,但实际情况不符合规定。“这也关系到《条例》的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进行相关的整改和宣传,让公众有意识地为他们的孩子配备安全座椅。”戴宏春呼吁说,安全座椅关系到孩子的安全,所以家长应该立即为他们配备。惩罚不是目的,但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孩子的旅行安全。
哪些车辆将被罚款?
买车时请寻找3个标准
浙江省《条例》颁布后,很多市民都在担心自己的非标电动车和改装电动车能否上路。“注册的非标车辆是我们所说的白色品牌车辆,使用寿命将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规定,非标准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7年的,不得上路行驶。从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寿命小于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第二大队南中队队长季对记者说:“如果你开车拆除或更换限速装置,导致一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我们将在300元罚款500元以下。”夏天到了,一些市民在他们的车上安装了遮阳装置。他们会受到惩罚吗?冀表示,如果安装了引擎盖、车厢、支架等改变车辆外观和结构、影响行车安全的装置,交警部门将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必须拆除已安装和改造的设备,并将其恢复到原始状态。
市民在购买新车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以免不慎“掉进坑里”。首先,车辆必须具有踩踏板的功能;第二,最高速度不应超过25公里/小时;第三,车辆的自重不应超过55公斤。交警部门建议市民去正规商店购买车辆,同时购买安全帽、座椅和保险,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标题:《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起实施,有些个人行为最高或将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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