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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这一《决定》是全面贯彻国家安全观,确保“一国两制”不变不动摇,“一国两制”不被歪曲、不被歪曲的重要保证。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百年耻辱烟消云散。23年来,国家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的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杨: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改案”以来,反华混乱势力公然鼓吹香港独立和自决公投,侮辱国旗国徽,煽动香港人民反华,围攻香港中央政府机构,歧视和排斥香港内地居民,组织恐怖活动。此外,近年来,一些外国和海外势力公开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解决香港缺乏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
香港形势严峻复杂,与回归后缺乏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有着重要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是为了解决香港缺乏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和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然而,香港回归中国已近23年,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立法工作却因某些势力的阻挠而被拖延。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我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都知道《基本法》有这项规定,而23年来也不可能达到。如果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将会受到影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这里显然有空的档案,也有空的窗口。我们必须尽快装满它。国家安全也是香港的重要安全,非常重要。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阐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责任和立法义务。然而,长期以来,香港有23篇文章被别有用心的人严重丑化和妖魔化。反对派蓄意反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与自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长期被“搁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漏洞日益突出。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没有一个国家会容许一个制度在那个地方制造明显的国家安全漏洞。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填补这一差距是我们的责任,因为这是对广大中国人民负责任的决定。
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的“不设防”状态
面对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近乎“不设防”的状态,包括香港在内的全国各界有识之士都认识到,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堵塞漏洞,补短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力,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书记处第四次全体会议议案组相关负责人杨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维护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实施机制,加强特别行政区执法力度。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都不会被允许,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不会被允许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香港目前的形势下,有必要从国家的高度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
维护国家主权的立法有充分的依据
NPC的这一决定,俗称《港区国家安全法》,分为引言和正文两部分。导言指出,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方针,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
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卢文端:世界上所有国家,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都有国家立法,这是国际惯例,所以我国的立法有充分的依据。
《决定》正文共七条,明确了国家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或海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击。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尽快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实施机制;中央人民政府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杨:这个决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弥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不足,适当打击香港内外敌对势力,依法有效预防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国家安全存在的风险。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体现了坚持法治的原则。第三,巩固了“一国两制”的基础,更好地维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繁荣稳定,更好地维护了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决定增加立法,分两步推动实施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我们采取了决定增加立法和分两步走的方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杨: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决定,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一些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法律,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这是第一步。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决定,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法律,并将有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颁布实施。
标题:全国人大涉港决定 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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