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5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民法典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各代表团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以该法典命名的第一部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化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制定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法治放在突出位置,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民法典的编纂意义重大而深远。代表们一致认为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民法典,丰富公民权利的类型,形成较为完整的公民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不仅有助于完善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有助于发挥法治在夯实基础、稳定预期、造福长远方面的保障作用。也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不断增加人民。
代表们认为,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得到了认真落实。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继续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两次组织NPC代表研究讨论民法典草案,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经过反复修改,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风格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一致,相对成熟。建议将其提交大会审议和批准。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宪法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就民法典草案和修改后的草案的审议结果提出了报告,报告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决定再次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安全大局,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和执法的重要决策,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代表们一致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有关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它符合国家、民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利益,符合宪法规定和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确立的立法宗旨和相关制度
代表们一致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草案,认为该决定草案是一个高质量的法律案件,将依法有效地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体现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意志, 以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的实践是稳定和深远的。
宪法法律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决定草案和修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报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再次审议。
标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对民法典草案、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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