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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7日电(记者朱)郭文培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督局公布的两项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九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积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规定执行“良好生产规范”,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月23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生产行政处罚信息披露》(2020年7月23日),称江西九连山制药有限公司违反了良好生产规范。7月10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15天,并处以罚款。
同一天(7月23日),沧州市市场监督局宣布,根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组于2020年5月9日和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报告》。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医药化工案件移送[2020]0001号)》的相关内容,对安徽积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对此,7月17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
数据显示,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是香港合成米制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片剂和颗粒剂的生产和销售。安徽稷山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未经加工和药品标准或加工规范允许的首次加工)、农副产品购销、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经提纯、切割、蒸、煮、炒、烤、烧、炭制等工序加工而成)等。注:有毒饮片(提纯、切、煮、炒)等。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积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刚刚接到通知,该公司生产的藿香(批号:190601)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日发布的《关于10批药品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此外,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该企业因生产、销售劣药两次被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也不例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现,该企业有三项行政处罚记录。与此同时,该公司因药品质量不合格两次被勒令停产。
标题:九连山药业和安徽济善堂中药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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