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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的程女士在媒体上撰文称,8年前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办理了两笔个人商业贷款,引起了很多关注和讨论。目前,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7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对蓝鲸金融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贷款申请、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签名笔迹与程女士于2020年6月和7月分别向成都分行提交的申请和异议申请等原始材料上的签名笔迹为同一人所写。
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查,程女士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了一笔为期一年的600万元的个人业务贷款,用于汶川县一家电力冶炼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贷款在2012年到期后,将延期一年。两笔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在存续期内,上述所有贷款均按时支付利息,到期结清,无逾期利息欠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表示,虽然上述贷款业务已经发生八年,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将坚持实事求是、稳健经营的原则,查明事实,依据法律法规采取后续措施,切实维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良好声誉。
值得一提的是,7月29日,涉案公司汶川顺发电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也公开发表了“程、杨元东强烈谴责虚假言论”的声明,称经公司及股东核实,程获知两笔600万元的贷款,与程父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程的情况不属于媒体报道中的贷款情况不一致。程恶意谎报贷款,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手段向我们索取非法利益。
上述声明还称,程女士作为公司股东,其儿子作为股东的家属,在企业试图摆脱困境时陷入困境,歪曲事实,别有用心地编造谎言,对企业和国家金融机构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
标题:浦发1200万“被贷款”事件新进展: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贷款署名字迹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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