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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表示强化风险管控 维护农民利益
最近,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启动了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试点项目。1月20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这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投资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应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实行“三权分立”,严格遵守政策底线;第二,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第四,加强风险控制,维护农民利益。
该负责人强调,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要采取更多措施,防范和降低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首先,基本原则强调风险管理和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风险防范体系。鼓励实行“保底收入+每股分红”,使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的收入。第二,关键任务是探索风险防范措施。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承包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书面记录,并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承包土地的情况进行监督。探索“优先股”,让农民在转让公司决策权的同时,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租土地,等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后再入股。发挥保险化解风险的作用,探索“股权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土地经营权,为农民“保本收益”和土地经营权回购提供保险保障;加强农业保险,增强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政策保障加强部门风险防范工作。加快完成农村承包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土地经营权入股提供保障。推动解决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抵押物少、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土地经营权需求的保险产品。
标题: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表示强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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