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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次监督访问,9次执法检查,发布36份监督意见,完成307项机构评估...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综合运用询问、约见谈话、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反洗钱和反腐败作用,全面提高监管导向和有效性的工作清单。这也是对洗钱、资助恐怖主义、逃税和逃税等非法和犯罪活动的沉重打击。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以《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倡导的“风险为本”监管理念,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履职水平,反洗钱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充分发挥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密切与各方合作,形成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强大合力。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建立了洗钱案件信息咨询系统,与天津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总队签署了《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的备忘录》,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和商会,先后协助司法执法部门破获了多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收到辖区内金融机构提交的重点可疑报告,开展反洗钱调查,呈快速增长趋势。自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共收到辖区内金融机构报送的226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开展了61次反洗钱调查,向调查机关举报135起,涉案金额1468.32亿元,查处140起,查处1616次,涉案金额1.4万亿元,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活动提供了重要支持。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反洗钱科荣获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它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银行转移资金方面取得了突出的集体成就;2018年,成功推动了天津首例以金融诈骗为前提的洗钱案的判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单位多次来信,对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在办案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严”、“细”、“实”,不断强化监督和精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断加强反洗钱监管,坚持严格执法检查、细化监管指导、切实问题整改,逐步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综合运用走访、访谈、询问、现场检查、风险评估等多种监管手段,深入了解各机构反洗钱工作发展情况,及时提示风险点,推动被监管机构提高工作主动性。在保持银行业监管压力的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证券、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非银行机构的监管。
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志愿机构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基层志愿机构在预防、揭露和控制洗钱犯罪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担着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的重大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断加大对志愿机构反洗钱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具体业务的监管政策解读和指导,督促志愿机构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高管培训和业务远程培训。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如综合评估、任命和会谈等。,要求各志愿机构高度重视反洗钱队伍建设,并根据机构规模和业务增长配备相应人员。
标题:天津:人行多维度提升反洗钱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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