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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通过政府部门任命干部,为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的全过程提供密切服务,是缓解企业困难的有效途径。辽宁省商业环境建设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城市在今年9月底前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覆盖,以有效改善商业环境。
辽宁省商务环境建设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城市摸清本地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所有商业流通企业及规模以上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底数。建立服务企业和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在9月底之前,上述所有企业和项目都配备了“项目管家”。其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能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的企业和项目也应配备“项目管家”。
除了建立“一个项目管家+一个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项目管家制度外,该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1+1+1+n”各岗位的职责。“项目管家”应履行信息官、联络官、服务员、协调员、代理人和宣传员的职责;企业联系人应及时整理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并向“项目管家”报告;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承担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审批程序的代理职能,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协调部门和系统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
据了解,辽宁省商务环境建设局将通过随机电话访谈、调研走访、问卷调查和暗访等方式随时进行抽查,让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服务情况和效果进行判断。抽查将纳入全省各地区经营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并在全省范围内及时通报。
标题: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推“项目管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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