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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司司长陈亚军6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既要把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又要把握政策的内涵,避免政策的误解或曲解。这不能单方面理解为抢人的战争,也不能单方面理解为放松房地产监管。我们应该始终坚持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底线。城市既要满足刚性的、改善的住房需求,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实行“一城一策、一市一策、市政府负主要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幅波动。
城市不得参与选择性定居
陈亚军说,解决市民化问题的办法是两条腿走路。第一站是安顿下来。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工作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其余部分应全部纳入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要解决定居问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必须联系起来,推动大中小城市定居限制的放开和放宽。
他指出,首先,我们不应该搞选择性改革。解决农民工定居问题,首先要坚持存量优先、增量带动的原则。城市需要人才,但他们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所以他们不能有选择地定居下来。其次,放松结算并不意味着放松房地产监管。第三,取消对城市定居的限制并不是放弃针对城市人口的政策。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通过优化网点布局政策来调控人口。他们不仅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和为城市做贡献的人,还要立足于城市的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陈亚军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应慎重改革,尽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和使用权的分离。强化奖励应该给予增量家庭,退出补偿应该给予现有家庭。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家土地空规划、用途控制和合法收购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允许地方市场进入或异地调整;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将闲置的宅基地和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进入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刘春雨指出,有必要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城市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住房,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土地使用控制的原则不能被突破。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在农村修建别墅和私人会所。
刘春雨指出,这一改革在一些地区仍处于试点阶段,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进的路径和时间节点,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全国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并在法律修订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过程中,要严格保持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断,农民利益不受损。我们不应该改变集体所有制,减少耕地,损害农民的利益。此外,我们要注重保持生态保护的红线,保持农村文化的根基,有效防范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风险。要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打下坚实基础,确保进入市场的土地符合《空规划》,依法使用和控制,不得突破现有规划,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法用地。
标题:发改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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