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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怀化5月12日报道(通讯员谥海平)近年来怀化新晃县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常务委员会研究相关业务,通过干部任免、改善事务条件、相关经费三项措施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任免基层纪检干部。 县委常务委员会由县纪委书记提名,任免由县纪委商组织部决定,然后向县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和选举,向市纪委提交备案。 另外,配备了村级纪检员,在全县297个行政村都配备了村级纪检员,兼任纪检信访员。
二是改善乡镇纪委的事务条件。 调查23个乡镇纪委的事务条件,遵循上级文件的精神,保证乡镇纪委的“六有”。 也就是说,有办公用的房间,有办公用的桌子和椅子,有文件的资料箱,有可编程电话,有办公用的电脑,有办公经费。
三是保证基层员工的待遇。 向297名村级纪检员(且兼任纪检信访员)发放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标题:【时讯】怀化新晃县三大举措保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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