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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拉萨3月29日电(记者骡次仁)西藏自治区政府3月28日宣布,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研究决定,给予拉萨“3 14”因严重暴力事件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为每人20万元。
根据公告,拉萨“3 14”将采取措施救助在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的商店、民房。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发生暴力事件,烧死18名无辜人民,382人受伤,被破坏的商店、民居、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标题:【时讯】拉萨“314”事情死亡群众每人将获得20万元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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