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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8月11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了一起长期控制基层政权的涉黑组织案件。犯罪集团组织者孙杨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18名被告被判处15年至9个月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发现,2005年至2019年,孙杨及其黑社会组织通过2005年和2007年两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暴力犯罪,在葫芦岛市武昌区和羊屯区确立了强势地位。此后,他们有计划、有组织地与司法人员勾结,以逃避攻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3年,孙杨以虚假手段骗取党员资格,欺骗组织,当选葫芦岛市连山区金角街羊屯村党支部书记。从那以后,他非法发展亲戚入党,安排亲信和亲戚在村里任职,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排挤其他村干部,镇压请愿者,并游说行贿。与此同时,孙杨等人在垄断企业渣滓、非法占用农地、为他人作恶、践踏农村、压迫伤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基础上,组织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杨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挑衅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窃罪、占用职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该组织的其余18名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是参与黑社会组织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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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辽宁一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组织19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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