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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7日起,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总体实施方案》,经过近四个月的努力,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各项工作已经就绪。8月24日,首批18家创业板初始企业将上市交易。
8月21日,证监会负责人和深交所发言人分别就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度的9个和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共15个回应(部分重叠)。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包括规则体系、技术体系、市场组织和注册审查。创业板改革以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为主线,坚持尊重登记制度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做法、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大原则。它不仅充分借鉴了科技板块改革的经验,也体现了创业板“股票+增量”改革的特点:信息披露是审核和注册的核心;机制过程更加开放、透明和可预测;再融资、并购和重组同时实行登记制度。
据中国证监会介绍,去年,国家科委试点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上取得了突破,在渐进式市场注册制度改革方面积累了经验。今年,创业板改革首次将渐进式改革与股票市场改革同步推进,为整个市场登记制度改革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及时总结和评估科技板块和创业板试点的经验,统筹规划其他行业注册制度的实施,做好整个市场注册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度改革的目标。
首批18家公司上市
交易规则满足三个主要变化
目前,首批18家创业板试点登记系统初始企业已完成发行查询和认购。18家公司的市盈率在19.1倍至59.7倍之间,平均为39.3倍,中位数为37.9倍,基本符合市场预期。企业融资额在2.6亿元至27.2亿元之间,平均11.2亿元,中值9.8亿元,融资总额200.6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言人表示,为不断优化发行上市服务,增强市场参与者意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彩票业务的主办、服务收费和服务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免费承办彩票业务;其次,它优化了市场服务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批创业板企业上市的第一天,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机制将发生变化,投资者需要做好准备。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改革制度完善了创业板的交易机制,适用于增量公司和股份公司,有利于提高创业板的整体定价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新股上市前的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限制,上市后的每日价格限制为20%。股票的每日价格限制从10%放宽到20%,相关基金也实施了20%的价格限制。第二,新股可以在上市首日纳入融资融券的标的。优化再融资机制,引入市场化协议申报,允许战略投资者配股参与再融资和贷款。第三,优化临时停牌制度,引入盘后定价交易,增加价格笼机制。
“在参与交易之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交易规则的具体要求,充分了解新旧交易机制的差异化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参与交易。同时,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全面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科学决策和理性投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建议。
由于创业板基本制度的巨大变化,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创业板对现有投资者和增量投资者进行差异化和适当的安排。股票投资者的适合性要求基本不变,在签署新的风险披露声明后,他们可以继续参与交易。对于增量投资者,要求在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的资产每天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整合的资金和证券),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言人表示,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新规发布实施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新规顺利实施。一是引导证券公司全力做好业务和技术实施准备,有序推进市场组织。二是及时发布相关业务和技术公告,不断更新相关问答,确保市场准确理解和落实创业板的适当性要求。第三,组织宣传和培训活动,对投资者进行全面、深入、持续的教育。
对于创业板的后续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言人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创业板市场的特点,继续优化交易监管,努力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筑市场交易风险的坚强防线,确保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一是加强交易制度建设,确保交易监管规范的透明度。第二,要充分尊重交易自由,切实保护合法的交易权利。第三,严格遵守自律底线,准确打击违法行为。
退市制度的过渡期安排
完善投资者的民事权益救济
在退市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充分借鉴了科技板块改革的经验,全面优化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了“进与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具体来说,它包括:第一,简化除名程序;第二,优化退市标准;第三,严格执行标准。
中国证监会表示,考虑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和投资者越来越多,为确保改革顺利过渡,现已为上市公司实施新的退市制度作出过渡安排。原则上,从2020年作为第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新的财务退市指标适用。但是,在新规发布前,上市公司已经触及原退市标准,或者2019年度报告触及原上市公司暂停或终止上市标准,并继续适用原标准暂停、恢复或终止上市。目前,乐视、金亚科技和千山制药机械已决定终止上市,天翔环境和暴风集团已决定暂停上市。
在后续投资方面,创业板改革借鉴了科技局的有益经验,优化了试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体系。后续投资制度适用于无利可图的企业、特殊股权结构的企业、红筹企业和发行价格高的企业,不适用于其他企业。
关于创业板的差异化跟进和投资制度,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的是创业板是一个股票市场,已经有了比较多的投资者群体和比较完善的估值和定价体系,普通企业跟进投资的必要性较小。亏损企业、特殊所有制企业和红筹企业是创业板的新生事物。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和股权结构的潜在风险与普通企业有很大不同,而高价发行企业的投资风险往往更高。因此,有必要督促保荐机构更好地履行“把关人”职责,审慎合理定价,并通过跟踪控制风险。
在压缩中介责任方面,中国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收紧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进一步细化业绩要求,完善责任约束机制,强化法律责任,促进其回归岗位。
在完善投资者民事权益救济机制方面,中国证监会表示,在推进创业板改革的同时,将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认真落实新《证券法》,共同为投资者民事权益救济发挥“组合拳”。主要有三点:
一是推进证券集体诉讼的司法解释。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加大推进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实施力度。二是推进创业板改革,试点登记制度司法保障。最高法和广东省高级法院先后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司法保障的意见和文件。第三,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5月15日成立的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将接受投资者和其他各方的申请,为投资者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帮助投资者妥善解决证券纠纷。
此外,根据新《证券法》的要求,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定向回购欺诈发行上市制度,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修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
标题:证监会:下一步将分阶段稳步实现 注册制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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