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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9日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保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在回答记者关于《指导意见》的提问时,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定位为全面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应该说,改革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改革的步伐是比较可控的,总的原则是稳中求进。
从广度上看:首先,它不仅涉及交强险的改革,还涉及商业汽车保险的改革。其次,它涉及条款改革和利率改革。第三,它涉及产品改革和服务改革。第四,它涉及传统汽车保险改革和新能源汽车保险改革。第五,它不仅涉及汽车保险市场的改革,也涉及汽车保险监管的改革。第六,它不仅涉及汽车保险供应商的改革,还涉及中介渠道的改革。
从实力上看:首先,预定的附加成本率大幅下降。改革后,预定附加费将从35%下调至25%,其中手续费水平将大幅下调,这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其次,计划派息率大幅上升。经过静态计算改革后,预计汽车保险的总赔付率将从60%提高到75%左右。第三,权力的分散性相对较强。将商业车险示范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创新产品开发;在独立定价系数和费用监管方面赋予银监局更多权力。第四,配套改革更加有力。积极推进实名支付和电子保单,探索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完善费率回溯和保费准备金不足制度。
从节奏上看:为了坚持稳扎稳打,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和无序竞争,经过反复论证,“独立定价系数”的重点改革选择了两步走。第一步是确定独立定价系数的范围为[0.65-1.35],第二步是根据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全面放开。
标题: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发布 预定附加费用率将从35%下降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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