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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谭)记者从银监会获悉,新泰人寿和永诚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违规,银监会4日对这两家保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9月,新泰人寿在恒丰银行办理了5000万元协议存款,理财部完成了从发起、询价、协商到签约的业务,不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3月,新泰人寿在吉林程春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一笔3亿元的协议存款,该笔存款不具备外部信用评级,不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规定的保险资金存款银行资格。

信泰人寿、永诚财险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表明永诚财产保险的偿付能力报告、综合风险评级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09年至2017年,永诚财险未对应收股东业务保费进行减值测试,未计提坏账准备。永诚P&C保险几个分支机构的预防费用跨年度核算导致2016年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误差增加495.14万元,2017年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误差增加171.91万元。

信泰人寿、永诚财险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从处罚情况看,银监会对新泰人寿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和罚款;永诚财产保险被罚款50万元,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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