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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见》。根据《意见》,要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现代沿海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能农业和数字农村、农村公路和农村电网等11个重点农业和农村短板重大项目。全文如下:

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农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从而部署和扩大对农业和农村地区的有效投资,为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进行艰苦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持。

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导下,统筹推进COVID-19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搞好“六个稳定”,全面落实“六个保障”任务,坚持农业和农村并重。优先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术”的原则,以基准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批具有强大牵引力、有利于生产和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化产品。千方百计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有效投资规模,加快形成金融优惠保护、金融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增强后劲,夯实农业基础,弥补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的不足。

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意见》要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现代沿海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能农业和数字农村、农村公路和农村电网等11个重点农业和农村地区短板重大项目建设,从4个方面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一是扩大农业和农村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通过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加大对重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第二,为确保财政支农投入,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资保障。中央预算投资将继续向短期“三农”重大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扩大扶贫工作规模。第三,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服务。要及时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信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笔贷款,有效发挥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第四,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要求各地区制定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指导意见,落实土地利用和环境评估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企业信用债券,加大对农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支持力度。

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切实做好规划和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政策落实。

标题: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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