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19字,读完约6分钟
银行被诈骗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银行行长作弊却是令人敬畏的。
几天前,中国审判文件网公布的一项刑事判决显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分行的前行长因大量投资a股和港股而损失逾4000万元。为了偿还之前所欠债务的本金和利息,这位前总统开始从国外借款从事资本借贷业务,并诈骗了受害者1300多万元。根据刑事判决,2013年9月初,孙浩兵的外债本金金额约为2.84亿元。然而,法网漫长而缓慢!最终,他因欺诈被判处11年监禁,罚款10万元。
根据刑事判决,孙浩兵,原名孙,男,1971年9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市,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原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市北国支行行长,注册地为江阴市。孙浩兵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工作。自2005年起,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市北国支行行长、副行长。2013年9月3日,他终止了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的劳动合同。
2007年至2008年,孙浩兵投资480万元购买了季华光电(后更名为中国源昌)的股份,其中约200万元为自有资金,其余约280万元为向他人借款。此后,香港股市暴跌,造成逾46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为了弥补损失,孙浩兵利用在银行的工作,以从事资金借贷、贷款业务、帮助财务管理为由,开始每月支付1%至3%的利息,筹集大量的国外资金。一方面,他用借来的资金借给别人来赚取利息,偿还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另一方面,他将资金投入到国内a股市场,意图通过股票交易进行周转。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截至2012年下半年,孙浩兵在国内a股市场总共亏损了3600万元人民币。
在这个过程中,孙浩兵不得不为国外贷款支付高额利息,而借入的承兑汇票不得不承担贴现利息。借出他人资金所获得的利息无法承受上述利息,有些资金难以收回,与股票投资结合造成损失。截至2012年底,他的外债接近2亿元人民币。2013年9月初,孙浩兵的外债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84亿元。
从事资本借贷业务来偿还债务,但也失败了。股票交易之路没有成功。孙浩兵利用职务之便开办了资本借贷业务,意图获取稳定的利润。
2012年底,孙浩兵突然醒悟,停止投资股票,从国外借入资金从事资本借贷业务,并利用部分借入资金偿还之前所欠债务的本息,其中从事资本借贷的基金大部分贷给了江牟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孙浩兵与陈奇江牟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牟阳、金某协商,向该公司贷款。牟阳、金某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后,可以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可以交给被告孙浩兵进行2亿港元的资本运作,这样可以偿还债务,盘活资金。
截至2013年7月底,被告孙浩兵代表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直接借款并承担利息和贴现利息,共计约人民币7000万元。
然而,它没有持续多久!2013年7月20日,江牟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牟阳因涉嫌诈骗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逮捕。后来,2017年5月,他因欺诈、非法占用农地和贿赂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某于2013年7月22日离港,2013年7月29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拘留。2013年8月中旬,孙浩兵获悉,杨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他因诈骗1300多万元被判11年监禁。既然股票交易不能翻身,货币借贷业务又无力还债,孙浩兵别无选择,只能铤而走险,进行欺诈!
根据刑事判决,2013年8月中旬,被告人孙浩兵获悉,杨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一些债权人知道了这种情况,向他们讨债。之后,他们还在2013年8月22日向受害人张谋家和秦谋家借了9415491600元的承兑汇票。2013年8月19日至30日,他们共向被害人沈某某、沈某某借了40张承兑汇票,承诺在一个月内支付与承兑汇票金额相对应的现金,然后用该承兑汇票偿还欠张某某、秦某某、沈某某、沈某某等债权人的债务本息,其中2013年8月30日向被害人沈某某、沈某某借了130万元的承兑汇票,于当日返还给债权人黄国峰
2013年9月初,被告孙浩兵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在申请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辞职后,他于2013年9月3日终止了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的劳动合同,并与债权人协商偿还债务。此时,其外债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84亿元。
随后,被告孙浩兵与债权人协商将债务总额减少至约人民币1.5亿元,并于2013年9月9日与被害人张某某、沈某某、沈某某及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签订协议,声明孙浩兵将债权总额1.501亿元转让给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孙浩兵向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在保护孙浩兵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将孙浩兵借款8010万元转让给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借款8010万元由孙浩兵亲自偿还。杨回来后,他亲自与孙浩兵讨论了偿还部分贷款的问题。此后,被告孙浩兵、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向受害人张谋家、秦谋家、沈谋家、沈谋一清偿债务。
2016年2月,受害人张某某、秦某某、沈某某、沈某某向江阴市公安局举报,孙浩兵以借款名义诈骗大量现金。2016年3月31日,江阴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孙浩兵涉嫌诈骗案。2016年6月1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被告人孙浩兵接受调查,被告人孙浩兵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另据了解,被告孙浩兵于2015年向被害人沈谋家、沈谋义偿还了人民币2万元。
根据刑事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孙浩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诈骗受害人张某某、秦某某收受票据941.54916万元,诈骗受害人沈某某、沈某某收受票据450.84万元(事发前返还2万元),数额巨大,构成欺诈。被告人孙浩兵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孙浩兵的非法所得被追缴1390.38916万元,被害人张某某、秦某某被追缴941.54916万元,被害人沈某某、沈某某被追缴448.84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标题:惊天大案!国有大行一支行原行长炒股血亏4000万,诈骗1300多万,欠债高达2.8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7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