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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摘要》显示,对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有87起,其中57起案件涉及与资产并购相关的内幕信息。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并购领域已经成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多发领域。
中国邮政证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研究官尚振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M&A信息在二级市场具有炒作价值,M&A并购成功后股价大幅上涨,并购失败后股价回落,因此,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性,有必要全面及时披露M&A信息。涉及并购的内幕交易是指利用二级市场的投机行为,获取内幕信息,提前平仓,公开信息披露后抬高“出货量”,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破坏资本市场的公平原则。
万博新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产业协同、低价值产业和高价值产业等上市公司并购可能成为投资者关注的对象,并带来股价波动。此外,重大并购涉及复杂的环节和长链。如果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就容易利用信息不对称滋生内幕交易。
为了有效防止并购中的内幕交易,汤振宇建议,首先,根据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程度,追究当事人严重的经济责任甚至泄露秘密的刑事责任;其次,上市公司应依法及时、充分披露信息,并采取安全措施;最后,如果在M&A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之前,股价有任何变化,监管当局有权无限期推迟其M&A和重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并购中,我们应该警惕“时间的变化”,限制停牌的时限和交易披露的及时性,防止内幕人士为非法套利留出时间。考虑到中国资本市场由中小股东主导,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并购的严格监管,特别是要提高非法成本,防范低非法成本,这使得内部交易的利润成为常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并购进行严格监管,可以有效防止上市公司裙带关系链中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为资本市场创造公平的交易环境。”汤振宇认为。
刘哲还表示,在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并购是企业转型和产业整合的重要方式,但也存在本末倒置的现象。通过忽隐忽现的并购,追随并购的趋势,甚至利用内幕交易来投机股票价格,背离了资源配置的初衷。严格监管业绩承诺、商誉减值、内幕交易等。一方面,有利于使并购回归企业本身,促进产业融合;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标题:并购重组易滋生内幕交易 专家建议高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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