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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围绕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结构改革,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统筹和整合,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为便于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现将2019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实施的支农重点政策发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流通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对象是有权承包耕地的农民。补贴资金以“一卡通(折扣)”的形式直接兑现给住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支付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耕地生产率。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向中央政府购买农业机械补贴设备的范围内,选择和确定本省的补贴设备项目。补贴范围内的设备应予以补充,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设备的补贴,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增加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设备项目。平等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补贴金额按上一年度同档次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计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3.优势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产一县的发展。选择200种地域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保护和推广。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推广工程,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植养殖为一体的农业产业集群。承担任务的有关省份将从中央政府下达的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4.国家现代农业工业园。依托特色产业优势,着力打造以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为基础,以龙头工业企业为带动,以现代生产要素集聚和“生产+加工+技术”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2019年,我们将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选择和确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努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创作工作。中央财政安排部分符合创造条件的补助资金,经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认定后,根据情况安排部分奖励资金。
5.农业强镇示范。以地方经济活跃、农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地方经济和农村产业,规范和扩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繁荣、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工宜居的农业工业强镇。中央政府通过安排奖励和补贴来支持它。
6.信息进入村庄和家庭,促进全省示范。2019年,将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活动。加快“三农”信息社会的建设和运行,尽快修复覆盖农村、以农为本、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采取市场化建设和运营,中央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7.乳制品工业的振兴。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牧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草业和畜牧业发展,积极推进粮饲并举,大力发展苜蓿、青贮玉米、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生产,促进鲜牛奶产量增加和品质提高。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纳入新商业实体培育项目,优先支持和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承担任务的有关省份将从中央政府下达的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促进改良畜牧业。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和牧区省份,将向肉牛场(社区和家庭)和能在项目区饲养母羊、牦牛和牛的农民提供补贴。鼓励和支持良种猪和精液的推广应用,加快猪品种改良。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产品生产省开展了蜂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建设高效优质的蜂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有关省份将从中央政府下达的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绿色、优质、高效的关键作物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和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整合推广“全环节”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辐射将提升全县的生产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应。承担任务的有关省份将从中央政府下达的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具备一定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实体,为从事粮食、棉花、油料、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土地托管、农作和种子替代、统一防控、晾晒和仓储等农业生产服务。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以降低农民的服务价格。
11.农业机械深松。支持合适的区域进行深松和农业机械整地。全国作业面积已达1.4亿多亩,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承担任务的有关省份将从中央政府下达的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东北四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可以在适宜的地区开展农业机械深耕补贴。
12 .农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政府支持的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寒冷地区、北方农牧交错带、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500万亩休闲试点项目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和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实施。
13个产粮县获得奖励。对常规产粮县、超产粮县、产油县、商品粮省、种子生产县和实施“优质食品工程”的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支持粮油工业发展。
14头猪(牛、羊)出县奖。包括生猪转出县奖励、牛羊转出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县外转移猪和牛、羊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用于支持该县猪(牛、羊)的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安排,用于支持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猪(牛、羊)的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对玉米、大豆和大米生产商的补贴。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实行补贴。中央政府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补贴分配给各省和自治区,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支付补贴。为支持水稻收储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确保农民种粮收入基本稳定,国家继续对水稻主产区给予适当补贴。
二、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16 .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八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励;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将实施“包”政策和绩效考评奖励。补充奖励资金可以用于全国半牧区县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也可以延续第一轮政策的良好做法。
17渔业增殖和释放。在流域、江河、资源严重退化的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渔业人口恢复或增加,改善和优化水域渔业人口结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18渔业发展和船舶拆解、拆解和更新补贴。按照海洋捕捞强度和资源再生能力均衡协调发展的要求,支持渔民减少船舶生产和人工鱼礁建设,促进渔业生态环境恢复。为适应渔业发展现代化、专业化的新形势,在严格控制海洋渔船数量和功率“双控”指标、不增加捕捞强度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升级改造选择性好、效率高、节能、安全、环保的标准化渔船。同时,支持推广深水网箱、渔港助航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改善渔业发展基础条件。
19.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补偿。中央政府采取一次性补贴和过渡性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恢复。其中,一次性补贴由地方政府用于收回渔民的捕鱼权和报废特殊生产设备,并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渔民。过渡期内,各地利用补贴协调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如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加强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
20.水果、蔬菜和茶叶用有机肥代替化肥。选择重点县,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产生的有机肥,重点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天然草覆盖等技术模式,探索“水果沼气畜”、“蔬菜沼气畜”、“茶叶沼气畜”等一批生产经营模式,提升水果、蔬菜、茶叶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2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全国推广全县,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化利用,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创建一批充分利用示范县。激发市场主体在秸秆还田、留田、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活力,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推广的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22.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处理。支持畜牧县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全覆盖。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当地应用农村能源和农业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新建(扩建)畜禽粪便收集、利用等处理设施,以及区域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和大型沼气工程,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23.塑料薄膜回收。支持内蒙古、甘肃、新疆100个县推进废旧塑料薄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探索。支持建立健全废旧塑料薄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如企业实体移交、专业回收组织、加工企业回收、旧件折价等。,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塑料薄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24.地下水超采的综合治理。以河北省黑龙港河流域为重点,以休闲为重点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推广水肥一体化、设施棚集雨、土壤水分计量灌溉、抗旱节水品种等农艺节水措施,建立旱作半休闲种植体系。
25.重金属污染耕地的综合治理。以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为重点,加强产地和产品重金属监测,推广vip(品种替代、灌溉水净化、ph调节)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扩展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实施休耕试点。
第三,农田建设
26.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按照上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入库”的五个统一要求,全国将建成8000多万亩高标准农田,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建设内容方面,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重点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农田输配设备等。一是推进耕地“机器友好”改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科技储粮”战略。
27.东北黑土的保护与利用。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区),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重点展示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模式。支持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培肥黑土、监测和评价耕地质量等技术和工程措施。鼓励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
第四,农业科技人才的支持
28.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能力建设。支持县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和农民合作协会优质发展,培育一大批规模适中的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清洁、包装、冷藏、干燥等初级加工设施,开展“三产品一标准”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
29 .农业信贷担保服务。重点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规模适中的农业经营实体。充分发挥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重点发挥粮食生产、畜牧养殖、蔬菜水果茶叶等农林优势,农业物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农村第一、二、三产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工程,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农村业态。支持地方政府采取担保费补贴、企业奖励等方式。降低中型企业的融资成本,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0.培养新的职业农民。重点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龙头企业承担培训工作。
31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实施意愿高、任务完成好的农业县承担体制改革和建设任务,加强乡镇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广应用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模式。在贫困地区,将全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项计划,从当地农业专家、种养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的一线服务人员中招聘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为工业扶贫提供有力支持。
五、农业防灾减灾
32.农业生产救灾。中央政府对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防治、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给予适当补助。支持范围包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防治和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的物资补贴、恢复农业生产措施所需的物资补贴、灾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费、储草棚(仓库)、牲畜大棚、牧区草料应急运输补贴。
33.动物疾病防治。中央政府对动物养殖过程中的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给予补贴。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的采购、储存、注射(喂养)工作。以及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人员保护、动物防疫服务实施和购买补贴等相关防控工作。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国家对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国家支持生猪养殖过程中的死猪无害化处理,各地根据相关要求和本地实际,完善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养殖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4.农业保险费补贴。中央政府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发、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羊、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种子生产保险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农民自付保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继续开展和扩大农业巨灾保险试点,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保障目标覆盖试点地区的中等规模商业实体和小农户;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六省(区),选择四大产粮县继续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人工成本”;中央政府启动了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地方农产品奖励和补充保险试点。
六.乡村建设
35.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以县为单位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粪便处理和村容村貌改善,加快完成农村人居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
36个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先进县奖。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重大实际工作成绩的地方奖励扶持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精神,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奖励办法实施办法》对各省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进行评估,确定奖励推荐县名单。中央政府在分配农村综合改革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效显著的县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37.农村的“厕所革命”促进了整个村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奖励和补助资金,支持和引导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统筹规划设计,组织开展家庭厕所改造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后期管理和保护机制。原则上,卫生厕所在行政村的普及率应达到85%以上。奖励资金主要支持粪肥的收集、储存、运输和资源利用等设施的建设以及后续管理和保护能力的提高,同时考虑到家庭厕所的改造。奖励标准、方法等。是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的。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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