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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湖南省湘潭市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负责人激动地说。原来,201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的监管下,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成功实现了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的双重下降,一举摘下了相关机构的“帽子”。
“堵塞”漏洞使风险防控先行
“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应充分利用监控手段,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分行行长陈毅高福一上任,就去辖区内的农村商业银行调研。随后,本行组织建立了“2+4”风险监控机制,明确中小银行和地方银行应落实“双主体”监控责任,使前者成为主动提供风险线索的前哨。同时,本行列出四大重点监控名单,并以风险预警、重大事件报告、会议出席等形式进行实时监控。,针对四个内容:大额信贷风险、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大额资本变动和高风险业务。截至2018年底,本行已向中小银行发出18次风险预警,全年中小银行实现“零案例”。
“稀疏”渠道允许司法护送解决风险
为帮助中小银行加快化解存量负担,提高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效率,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分行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了金融债权保护司法保障联动机制,并通过出台抑制高消费订单、以资抵债、抵押使用权等整改措施,成功执行了一批疑难金融债权案件。据报道,该市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借款人长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当地法院执行委员会启动保障联动机制,依法查封借款人的异地房产,促使其主动承诺将房产租金直接支付至法院执行账户,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截至2018年,全市中小银行金融债权案件达2.4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总数的89.9%。
堵挖结合一线一策,防控风险
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要平衡稳定增长和风险防范。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分行针对经营指标波动较大的中小银行,坚持“一行一策”的原则。一方面,它发现风险基础,检查和堵塞风险漏洞,另一方面,它疏通投资渠道,并与当地政府和监管当局一起,进入银行进行现场办公,以促进他们制定增资扩股计划,补充资本和流动性。针对部分历史负担过重的中小银行,本行在加强风险监控和风险防控、疏通融资渠道、帮助银行降低资本成本的同时,推广“再融资+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引导银行依法开展司法催收和资产转移活动,畅通债务结算渠道,加快诉讼涉案资产“瘦身”。截至2018年底,全市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了近4%,一举摘掉了相关机构的“帽子”。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今年我们必须振作起来,振作起来。”一位中小银行的负责人信心十足地说道。随着各项业务指标的提高,湘潭中小银行业务稳步增长。2019年1月,信贷投放开局良好,新增贷款同比增长14.7%,增速同比增长4.1%。
标题: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人行湘潭市中支防范风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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