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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因违反票据业务而导致的罚款。结果,自贡银行被罚款,涉案的李福裕和张正义也被终身禁止在银行工作。
事实上,几天前,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几个裁决书和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审理的一起受贿罪上诉案中了解到,这张票的背后是一个5亿元的票据纠纷案件,这个票据纠纷案件引发了自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之间的一系列诉讼纠纷。其中,李福裕和张正义在此案中掀起了波澜。
为什么一个账单案件涉及这么多银行?此案引发的票据诈骗、伪造邮票等其他案件情况如何?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一项裁决揭开了事件的一角。
4.5亿元尚未到期
事件的起因应从四年前光大国际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建设”)向华夏金石国际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石”)开具的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开始。光大建设拟接受该票据贴现融资,经自贡银行工作人员李福玉、张正义居间介绍,自贡银行成为该5亿元票据的收账过桥银行。
自然,贴现融资进行得很顺利。2015年5月,光大建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浙江敏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瓜沥小微企业特许支行(以下简称敏泰银行瓜沥支行)、自贡银行、民生银行(港股01988)宁波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同年11月底,账单到期,但还款有问题。5亿元的账单只还了5000万元,还有4.5亿元是“拖欠”。结果,各银行的回收、偿还和回收开始了“拔河”。其中,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诉自贡银行、自贡银行诉敏泰银行瓜里支行及相关上诉。
2018年8月16日上午,李福玉、张正义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法院记录,4年前,金融中介要求自贡商业银行票据中心原总经理李福裕将光大建设开具的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了二次过账。然而,由于交易中的行贿和违规操作,这批商业汇票仍有4.5亿元未兑现。2015年12月10日和2016年5月20日,自贡银行两次收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的票据追索权函。
根据李福裕、张正义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审判记录,公诉机关认定李福裕、张正义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经审理,发现两人是自贡商业银行票据中心的总经理和员工。2015年5月,金融中介决定为光大建设办理融资中介业务,即光大建设通过发行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贴现融资。光大建设董事长承诺事后支付金融中介门票金额6%~7%的中介费。
2015年5月中旬,金融中介找到李福裕,询问他自贡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光大建设出具的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转收过桥银行,并承诺支付李福裕0.3%的票款。李福裕向自贡银行汇报后同意承接业务。
2015年5月27日,李福裕、张正义和金融中介来到北京,见证光大建设的票务流程。第二天,李福裕安排张正义到自贡市惠东新区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对面的大卡瓦乐餐厅楼下路边(港股03988),从金融中介处收到150万元现金,之后张正义将钱交给李福裕。
2015年5月29日,李福裕在银行操作手续完成后,成功地将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承兑汇票过桥。之后,李福裕从150万元现金中拿出70万元给张正义,自己也拿到了80万元。
2015年12月初,账单到期后,出票人光大建设只支付了5000万元,还有4.5亿元未付。李福裕得知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现后,将剩余的70万元交给张正义保管,张正义将10万元交给母亲存入银行,其余赃款埋藏在地下。
事发后,张正义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赃款去向,并带警察到墓地取回赃款和部分残币,向母亲追回10万元及利息。他的父亲代他归还了260,100元的赃物,张正义一共归还了150多万元的赃物。
5亿美元的票据纠纷涉及“个案”
在5亿元的承兑汇票中,两家银行工作人员的受贿案已经告一段落,但这两家银行之间的追回款项才刚刚开始。
这一法案争议是如何打响的?最近,北京高等法院公布的一项裁决给出了答案。
3月中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民中二号判决(即关于子贡银行、敏泰银行瓜里支行等票据支付纠纷的二审民事判决),并与(2019)京民中二号判决同时发布(2019)京民中三号、四号、五号判决,因此本案涉及的票据较多。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第2号判决,其中一张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金额为5000万元,付款人为光大建设,收款人为华夏进士,到期日为2015年11月29日。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给敏泰银行瓜沥支行、自贡银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汇票到期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委托收款,因付款人余额不足被拒绝,故行使了收回汇票的权利。随后,自贡银行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清偿了汇票项下的债务。
随后自贡银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光大建设就该汇票号码支付人民币5,250.69万元及相关利息,并要求华夏进士与敏泰银行瓜里支行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自贡银行的上诉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是必须提到“伪造印章”的案件。
自贡银行曾向自贡市公安局举报,中国银行敏泰分行瓜里支行在2015年收回的光大建设发行的5亿商业票据(含涉案票据)业务中,可能有伪造印章的行为,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自贡市公安局于当日受理,2016年10月8日以“2016.4.22伪造公司印章案”立案,2017年3月9日以“2015.5.29票据诈骗案”立案。
关于敏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印章是否伪造,在最高法院2018年5月对瓜沥支行与自贡银行纠纷的二审判决中,敏泰银行瓜沥支行称上诉人在《商业承兑汇票投寄合同》中的印章是伪造的。
标题:5亿票据纠纷下银行连环诉讼案:银行员工收150万帮企业融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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