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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必须立足于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视角和“剪枝剪叶”。5月29日,全面深化改革中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协调推进的原则,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优化运行机制,完善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农业保险优质发展。
自2007年中央政府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和2008年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快车道。2018年农业保险总承保风险达到3.46万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各省,覆盖200多种农作物,玉米、水稻和小麦的覆盖率都在70%以上。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帮助摆脱贫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金融服务农村振兴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以奖代补”政策,就是多方智慧的结晶。目前,我国“中央保底、地方保底”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经常受到财政压力,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地方农产品保险难以获得足够的财政支持。一旦实施,中央政府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一定比例的保费收入对符合条件的保险险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贴的政策,将极大地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毫无疑问,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商业性农业保险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在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中国农业保险发展也需要摆脱过度依赖政府推动的惯性,更加注重各方的市场作用。商业保险机构应提高专业管理能力,实现从注重规模向注重质量和需求的转变。
具体情况表明,基层服务网点和人员力量不足是保险机构面临的一大不足,直接导致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出现问题。因此,要实现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提高标准、扩大领域、增加产品”的基础上,首先拓展和完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网络。其次,保险业务实体应确定需求点,增加产品研发供应,然后“开出正确的药方”。特色农产品生产的风险保障压力为市场运作提供了/0/空间。现有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保障水平和保险费率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个性化需求。保险机构可以借此机会瞄准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从促进准确的扶贫和保持成果到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高质量的市场参与者是避免农业风险不可或缺的。解决“三农”问题是农村振兴的关键。商业保险作为分散和化解“三农”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在防范疾病风险、分散自然灾害风险、支持农业保险资金投入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险担保、信用增级和融资等功能也可以为解决贫困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在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上,各市场主体要始终从国家发展和宏观经济的角度,主动创新专业风险保障功能和经济社会服务功能,用优质的保险服务满足农村经济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需求,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在实现消除贫困攻坚战目标的基础上,更好地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标题:农险高质量发展需要增强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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