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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今日讯(记者、王)6月4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和召回情况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18年中国共发生221起汽车召回事件,涉及1251.28万辆缺陷汽车,召回数量和次数分别比2017年下降了12%和37.6%(2017年的高峰是由高田气囊召回事件造成的)。截至2018年底,中国共实施了1768起汽车召回,涉及6925万辆缺陷汽车。汽车产品生产商因召回而投入的直接费用总额约为529亿元,消费者的累计损失为520亿元。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召回是对汽车安全检查的补充。安全检查只涉及重要的组件、零件和主要指标。汽车有20,000个零部件,所以不可能一一检查。因此,汽车工厂实际上需要自己检查它们。尽管如此,还是难免会有一些错误,所以回忆是必要的,以弥补这方面的错误。
根据通知内容,从召回性质来看,2018年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的召回数量为59起,占召回总数的27%;有缺陷的车辆有6798700辆,占召回总数的54%。缺陷调查仍然是发现汽车产品缺陷的主要途径。截至2018年底,受调查影响的召回有369起,涉及39,926,700辆有缺陷的汽车,占召回总数的58%。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发布的公告也明确规定了2019年汽车召回的重点任务。在推进汽车召回制度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开展《机动车安全法》立法研究,促进《机动车安全法》立法共识的形成。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机动车排放召回立法进程,构建机动车排放召回技术支持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问题线索、排放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放部件质量保证等配套制度规范,协调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标题:2018年我国实施汽车召回2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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