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9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上海1月30日电(记者潘庆)1月30日,为确保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技术板块的设立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顺利开展,规范科学技术板块的发行、上市审核、承销、持续监管和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征求了对科学技术板块六项配套业务规则的意见。
据了解,当日发布的一系列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及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及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科学技术局和试点注册制度涉及全面推进科学技术局和试点注册制度建设。综合考虑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关系,处理好股票发行、并购和退市的配套制度,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不同主体的责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改革。
该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制定的,共同构成了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和支撑性体系。性制度安排主要涉及四个层面:
——与试点注册制度相关的发行上市审核制度,明确规定了审核的内容、机制、方法和程序,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审核的衔接安排,各方责任和自律监管;
——与科技股市场化发行相关的发行与承销规则,按照市场主导、强化约束的原则,对科技股发行与承销过程中的线下询价参与者条件和报价要求、线下初始配售比例、线下在线回调机制、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差异化安排做出集中规定;
——与发行上市后持续监管相关的上市规则,针对科技板块的定位,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包容性上市条件,能够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和更严格的退市制度。同时,根据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对信息披露、表决权差异、持续监管、股份减持、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适用于科技板块二级市场交易操作的交易规则对差别化机制安排作了集中规定,如引入投资者适宜性制度、适当放宽价格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等,优先于现行交易规则。
据了解,这次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是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通过座谈会和研讨会听取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咨询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订完善配套业务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向市场发布实施。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上交所就科创板系列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13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