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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势头,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加快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效优化了贷款流程,扩大了贷款范围,加大了优惠力度,有效缓解了企业家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活力。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8.7亿元,直接支持24.95万名企业家,带动96.25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共筹集担保资金8.2亿元,商业担保贷款余额26.4亿元。
在吉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和吉林省财政厅的共同指导下,各承办银行指定一名业务担保贷款专项业务经理,负责专项人员和精细化管理,为企业家提供网上咨询、资料下载和申请处理等综合服务。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取消了个人贷款合同的公证程序,个人申请材料从6份减少到5份,企业申请材料从13份减少到6份,保本企业得到简化。同时,本行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建立了移动应用服务平台,拓展了“零上门”业务范围。据了解,目前,吉林省业务担保贷款的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5个工作日左右,业务办理已经全面“只运行一次”,部分业务已经“零门对门”。
此外,吉林省的商业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向特定群体和重点领域倾斜。在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纳入贷款支持范围,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向中小企业提供27.39亿元商业担保贷款,直接支持2.06万名企业家,促进7.94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在个人创业和就业方面,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逐步将网上商户、产能过剩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以及已建档建卡的贫困人群纳入贷款支持范围,重点是大学毕业生和贫困群体。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1.26亿元,带动88.31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发放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6.27亿元,带动2.97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向贫困人口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4亿元,带动2.21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47亿元,带动8.68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为更好地激发创业活力,吉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吉林省财政厅加强协调沟通,加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优惠力度,实现创业优惠待遇升级。增加贷款额度,个体企业家贷款额度20万元,比国家标准高5万元;合伙或合资贷款金额为2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金额400万元,比国家政策标准高1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体企业家,利率将从贷款合同签订日的基本利率上调3个百分点,调整至不超过2个百分点。延长贷款期限,将个体企业家的贷款期限从不超过两年延长至不超过三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中小企业,可为其提供连续不超过三次的商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将反担保方式,包括经营权和可以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证照不全的财产,扩大到担保范围,促进反担保方式的突破。
标题:激发创业活力吉林省多措并举为创业者提供更大力度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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