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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根据《关于推进煤矿公司合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煤矿公司合并重组问题的通知》,推进“煤矿合并重组”以来,在2000多个煤矿中打出了“国字号”的品牌。 这个被誉为“国进民退”的改革,成为了过去30年山西煤炭行业最大的变革。 这意味着,如果这些煤老板不接受合并,他们的煤矿将被强制关闭。 煤老板们认为应该维权。 他们打算提出共同律师、学者提出物权法和宪法,诉诸法律。
■注释:
清华大学教授林来梵:政府让国有公司合并小煤矿,构成征收了吗? 如果不构成征收,是否违反了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精神? 为什么不加强小煤矿管理处理现实问题,合并几乎违反比例(即行政手段造成的损害与产生的社会利益几乎成比例吗)?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方面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国家也需要使国有经济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中发挥主导作用,问题是这里的边界吗? 还没有确定的边界。
标题:【时讯】3、山西煤矿整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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