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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行相关文件,对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物品、销售二手货、如何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开具发票等问题进行确定规定,纳税人新政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政策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改革几个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政策复印件

销售自己采用的东西

(一)通常纳税人出售自己采用的东西

1、通常纳税人出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采用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必须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自己采用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自制的同时,不得在条例第10条的规定中扣除,且出售未扣除税额的固定资产,用简易的方法以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发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的发票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销售自己采用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自制的扣除项目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通常纳税人出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销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摩托车、汽车、游艇除外)时,可以根据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物品

——销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以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时,必须开具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时,可以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税务机关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固定资产是指采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三)其他个体出售自己采用的东西

其他个人出售自己采用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免除增值税。

上述其他个体只指自然人。

二、销售二手货

纳税人(包括通常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货,按照简易方法以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时,必须开具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二手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一部分有采用价值的货物(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采用的东西。

观察几个事项

一、采用的固定资产是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取消了符合一定条件的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免税增值税政策(自然人除外)的销售。

三、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物品和二手货,减少4%半征收的,按照以下公式明确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和二手货,按照以下公式明确销售额和应税金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销售采用的固定资产及享受二手货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税扣除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享受免税优惠。

1、销售采用的固定资产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书》;

(2)固定资产总账、原购买发票等能够说明固定资产购买时期的资料的复印件。

(三)固定资产总账等能够说明已计提折旧的资料的复印件。

2、销售二手货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书》;

(二)证明销售的货物是二手货的说明资料。

问题有答案

问:本公司销售2006年2月购买的办公电脑。 这台电脑是员工采用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原来的购买价格是4685元/台,现在的销售价格是1943元/台,这些电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固定资产目录中记载的货物。 二是用固定资产管理,采用一年以上;三是售价低于原来值。 根据以前的经验,可以免除增值税。 今年实施新的增值税条例。 政策调整了吗? 本公司的该销售业务可以免除增值税吗?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有关规定,原销售采用的固定资产满足三个条件即可免除增值税的政策已经取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占4% 你们企业的这项销售业务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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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企业是普通纳税人,生产饲料产品,一直免除增值税,今年1月购买新的生产设备,已经采用计算折旧,市场不景气,产品滞销,现在打算销售这个设备,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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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扣除,不扣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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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公司是制服工厂(通常纳税人),现在销售了10辆衣服车。 这些衣服车将在2000年购买。 为了进行设备的更新,正在做销售的准备。 对方说从今年开始可以购买固定资产扣除,要求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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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几个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而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固定资产,以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时,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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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开了服装店,个人用户(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重新装修,现在把原来的四个橱窗模型卖给了另一家服装店。 可以不征收增值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七款规定:销售自己采用的物品免除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自己采用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采用的物品。 即只指自然人自己采用的物品,销售时免除增值税。 个体经营者不是自然人,销售自己采用的物品不能免除增值税,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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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公司是汽车修理店(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更新一套修理工具。 现在把这个工具卖给别的修理店采用。 我知道这个工具还可以采用。 我应该按照销售“二手货”支付增值税吗?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二手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部分有采用价值的货物(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你提到的修理工具是自己采用的,所以在“二手货”的范围之外,必须根据自己采用的物品征收增值税。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问:本公司有设备。 2008年为投入新生产线而买的。 这个设备保管在仓库里,计入固定资产总账,但没有引进。 没有折旧。 现在,由于经济衰退,生意困难,新生产线的计划暂时搁置,准备销售这个设备。 可以按4%征收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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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几个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销售自己采用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然后,“采用的固定资产”确定了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折旧的固定资产。 因为你们企业的设备是未计入折旧,所以不是“采用的固定资产”,不能以4%的征收率将vat减半征收。 这个销售业务是销售通常的货物,必须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问:本公司通常是纳税人,销售2006年购买的设备(折旧500元),售价12000元(含税),应该支付多少增值税?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几个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你企业的该销售业务必须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将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确如下。

【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穗国税宣)

标题:【时讯】销售采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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