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8字,读完约3分钟
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五家国有银行宣布,将从8月25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在批量转换为低利率定价的范围内,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调整。五大国有银行都对过渡的范围、时间和规则做出了暗示性的宣布。
公告显示,如果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以在某个日期之前独立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自行转回或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与经办行协商。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明确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且已签约但未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发放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个人商品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工行还明确表示,此次批量转换的范围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个人商品房贷款),已签约但未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发放,但以下贷款除外:(1)剩余贷款期限少于一个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个再定价日的贷款。(二)固定利率贷款。(3)公积金个人贷款。(4)经公积金中心协商未转制的个人住房中转经营者贴息贷款。(5)个人住房贷款参考贷款利率定价。(6)当期逾期贷款。
同时,上述五大银行也提到,如果客户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以在2020年8月24日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网上银行、柜台贷款经办银行等渠道进行独立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通过手机银行、网银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办理。
7月20日,交通银行宣布,2020年8月21日,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或固定利率的现行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将按规定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浮动利率加减点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法转换为lpr作为定价基准。形成加分(加分可以是负数),加分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是固定的;它也可以转换成固定利率。
在早前回答记者提问时,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现有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有三个主要原则:第一,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确定是将定价基准转换为低利率还是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个选择,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上一个重新定价周期中的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可能无法转换。
二是改造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第三,转换后贷款的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现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水平在转换时应保持不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央行行长易纲在谈到利率市场化改革时表示,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标是完善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制,稳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接轨。
标题:国有五大行同步公告:8月25日起,个人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3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