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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7月2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8日宣布,太平P&C保险通过补充协议变更了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降低至原金额的2%,忽视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太平P&C保险。
根据通知,为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经投诉调查发现,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产保险)通过补充协议变更了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降低至原金额的2%,忽视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5年11月,太平P&C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上坟)与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开展业务。《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向有二手车库存和融资需求的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汽车经销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为了保证汽车经销商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租赁公司从太平上坟购买了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将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太平上坟。
太平上海分公司发放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中,汽车经销商为被保险人,租赁公司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保险期限为贷款期限(一年),保险费率为2%。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支行共承保1289份保单,总保费收入739.51万元,总保险金额4.69亿元。
此外,2018年9月,经太平P&C保险公司批准,太平上坟与租赁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重新设定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修订累计赔偿限额。
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履约担保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本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补充协议》中的赔偿总额大幅减少。
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支行共承保201份保单,涉及59名投保人,保费总收入316.64万元,保险金额1.68亿元。但根据补充协议,太平上海分公司实际承担的责任总额由保险金额的1.68亿元变更为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差额近1.65亿元。太平支行出具的上述保单中使用的条款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履约担保保险条款》。
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太平财产保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索赔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平财产保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保额从1.68亿缩至不足350万!太平财险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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