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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推进债转股市场化的措施,支持企业化解困难和风险,增强发展后劲。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实施市场化合法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定增长、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达9000多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的降低和经营效率的提高。
同时,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正视问题,解决困难,努力提高、扩大和改善债转股质量。明确提出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允许投资保险基金和养老金。依法探索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债转股。鼓励外商投资实施机构。
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意义,民生银行(港股01988)研究员郭晓蓓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这一轮债转股可视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基础的改革。我相信这一政策将受到市场的欢迎,并将真正促进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
另一位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可转换债券的改革措施,是为了明确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在债转股中的平等作用,刺激社会力量参与。热情,为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特别是保险基金和养老金具有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能够促进债转股的长期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三是突出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借鉴外国投资者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债转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明确指出,“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允许保险基金投资”,并再次鼓励保险基金参与债转股。事实上,去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建议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执行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对此,东方金城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李希向《证券报》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规模性的特点,符合债转股项目的需要。深度参与将带来债转股。将高质量的增量资金引入市场将有助于降低企业杠杆、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
标题:市场化债转股引入“新鲜血液” 利于增量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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