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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朱小董
通讯员浩精河
为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发现问题,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杜绝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复查处和重复违规现象。自2018年以来,山西省临沂市人民银行协调了问题管理和部门协调。联动、区分问题属性、落实责任、及时提示风险是推进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的契机,在此基础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适时出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协调问题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中没有遗漏。内部审计部门对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被检查单位和部门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逐一进行销售,以全面掌握辖区内PBOC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度和风险状况。
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问题得到纠正和有效解决。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分行建立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和重要问题。本行向纪委监察室提交了岗位(廉政)风险相关问题,纪委监察室进一步核实了涉嫌违反“八项规定”和触及“红线”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施问责制以确保责任的履行得到保证。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分行明确规定,被监督检查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并将审计整改纳入业务条线绩效考核内容,并定期督促、检查和通报,迫使对口部门加强审计整改,避免“屡试不爽”。本行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岗位任免、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及时提示风险,确保有防范风险的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分行发布两次风险警示,并及时以公文形式发布各级人民银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风险,督促自查问题和排查潜在风险;对于今后出现的类似问题,将根据反复调查和反复违规的情况进行严肃追究。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临汾中直支行提出的整改意见采纳率达到100%。(制图龚田甜)
标题:加大力度 提高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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