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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科技部和司法部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介绍,近年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生物技术研究活动发展迅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系统地加强了人类遗传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二是鼓励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第三,积极提高人类遗传资源政务服务能力。
此外,《条例》还为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划定了五条“红线”:收集、保存、利用和对外提供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危害中国的公共卫生、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伦理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我们应当尊重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隐私,获得他们的事先知情同意,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禁止出售人类遗传资源;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中国收集和保存我们的人类遗传资源,也不得向境外提供我们的人类遗传资源。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将加快生物技术研发安全管理和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立法工作,并与《条例》一起形成全过程的监管链。目前,有关部门正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记者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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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规范管理合理利用 人类遗传资源画出五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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