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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对近期正式发布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立法程序要求,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在官方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措施。
中国证监会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提高期货公司大股东的资格,特别是控股股东和大股东。明确可持续经营时间和可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要求,增加对出资、主营业务相关性和经营能力的规定。二是加强对期货公司股东的管理,强化股东的义务。提高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期货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完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重大事件的报告制度。三是完善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境外经营机构的管理。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和完善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境外经营机构合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第四,完善期货公司对客户开户和交易行为的管理要求。五是完善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合规运行的系统要求。
同时,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更新《期货公司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共同发布,以方便相关市场主体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张敏)
标题:证监会正式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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