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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为实现对景观、森林、湖泊和草地的全面保护、系统恢复和综合治理,对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等土地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解决了空自然资源所有者不足和规划重叠等问题——25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稿第五条将原“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国务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和监督”。原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合并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按照《房地产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再枚举林地、草地、水面、滩涂等。同时,明确提出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土地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景观、森林、湖泊、草地为生活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并以立法的形式体现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二稿增加了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的土地使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意在以立法的形式确认国家自然资源监督机构多年来的成功做法。
标题:土地管理法修法:体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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