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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参加全国法律界人士厅(局)长座谈会期间被捕,第二天上午被民航航班护送至渝,成为重庆黑社会风暴中双规最高级别的官员。
审问了八天,他包庇了黑社会
性质犯罪组织和强奸罪的供述。
2009年9月26日
文强因涉嫌庇护、容忍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等职务犯罪而被捕。
年2月2日至7日凌晨
一审开庭,文强受贿,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指控强奸四项罪名。
审判的焦点是部下在春节和文强生日期间送给文强的钱是贿赂还是通常的礼仪礼物。
文强在最后声明中说,感谢法庭给了我和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体现了我们时代的民主主义和法治精神。
他说:“我从领导到这里,教训很重。 在这里,我看到小张等很多刑事犯罪分子被审判。 现在我作为被告人,站在这里。 这样大的变化,从多方面来看,是由于自身存在、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制约的延迟等原因。 但是,自己的、自己的原因,才是通向犯罪的第一原因。 所以,我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敲响警钟。 我希望今后公安警察不会再次站在这个座位上。 ”。
年4月14日上午
一审继续开庭,争论最大的赵利明发给文强的《青绿山水图》被认定为通常的仿制品。
年4月14日下午
一审判决中,文强受贿1211万元,保护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044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强奸、数罪和处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年5月13日至14日22点左右
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存在主、客观因素,主观因素第一,因此,他对有关方面进行过深入的检查,写过悔恨书。
五月二十一日
文强事件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表情沮丧。
七月七日
文强被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田文生实习生伦志敏整理
标题:【时讯】文强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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