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93字,读完约6分钟
昨天上午9点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事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女性“黑老板”谢才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 谢才萍包养的恋人罗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款20万元。 剩下的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徒刑。 审判长说,谢才萍犯的行贿罪被认定情节严重,因为她自愿供词,减刑了5年。
记者在昨天审判后知道谢才萍要上诉。
女“黑老板”五罪与罚
据法院审理,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赌博集聚、非法金钱集聚,陆续聚集了20名社会闲散者、刑满释放者,组织开展赌场开设、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指导谢才萍 截至去年8月14日,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开设赌场,从中获利200多万元。
对谢才萍的犯罪,法庭判决如下:指导被告人谢才萍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犯了赌场开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了罚款100万元的非法拘禁罪,犯了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允许他人吸毒的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执行有期徒刑18年。
两把“保护伞”被判重罪
谢才萍包养的恋人罗璇在法庭上判断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成立,在该审判后,由于协助逮捕涉嫌欺诈的犯罪分子,法庭处罚了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徒刑4年6个月,罚款20万元
另外,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区局黄泥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元和民警甘勇共同收到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组织寄来的人民币18万元。 两人受贿后实施的包皮、纵容行为,与受贿罪之间没有目的和手段上的关系,不是刑法理论上的关联犯,因此两个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构成数罪,数罪处罚。 这一审因2人犯受贿罪,包庇和容忍黑社会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谢才萍减刑了五年
审判长洪涛昨天向媒体透露,在本案被指控的多个罪名中,受贿罪的最高刑有死刑,受贿罪的最高刑有无期徒刑,此外,其余被指控的罪名的最高刑都是有期徒刑。 郭胜被告、甘勇被告共同领取18万元人民币,犯罪情节未达到需要判处死刑的程度,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作为惩罚的罪过。
洪涛说,谢才萍犯了受贿罪,情节严重,法定刑期被认定为5年以上10年以下,但她自愿供述,减刑5年,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本案中,一点被告人有从犯、自首、立功情节的情况下,具体适用处罚时考虑了从宽。 例如,被告人赵波被审判后,被认定为公安机关协助逮捕谢才萍和罗璇,具有重大的立功表现。 罗璇在审判后逮捕了涉嫌欺诈的罪犯,立功,在具体量刑时给予了轻罚。
审判现场
谢才萍的表情:听到判决时冷静下来退庭时骂
昨天谢才萍进入法庭后表情平静,有时向被告席望去。 即使在开庭后的3分钟内,也不想听到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五次前后对着旁听席眺望,似乎在寻找自己的好朋友。
我以为你会被判处死刑
法庭公布判决结果时,谢才萍比较冷静。 据相关人士透露,谢才萍并不是因为是“黑老板”就有胆量,之前吓了一跳。 判决前,谢才萍认为自己犯罪严重,会被判处死刑。
剩下两个女被告人陈晓容,黄冬梅在法庭上哭。 审判长判决5号被告人陈晓容时,6号被告人黄冬梅似乎感到了对自己的惩罚,在法庭上放声大哭,很快就垮了。 黄冬梅随后被三名法警架审判。
出门前,黄冬梅也在法庭上听到对她的判决,她被监禁了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这时陈晓容哭得踉跄,不得不坐在警长准备的长椅上继续审判。
要上诉,“试试吧”
判决后,谢才萍和罗璇询问法官是否上诉时,表示不立即提出上诉的意见,而是与律师、家人商量。 剩下的20名被告人中有18人表示将在法庭上上诉。
郭胜和甘勇表示要在法庭上上诉。 被认为是“保护伞”之一的郭胜对法庭说“这是不公正的判决”。
审判结束后,多个被告人被保安带走的时候,对审判长和旁听席的家人大喊“冤枉”。 谢才萍也抑制不住,在被法院带走之前,开始骂。
记者昨天下午考虑到很多被告要上诉,也知道“上诉不加刑”后,谢才萍也决定上诉看看。
法官的释法
“不仅仅是杀戮,黑社会。”
审判长详细解决谢才萍集团“黑社会”的四个特征
昨天下午2点,重庆市召开了信息通气会,谢才萍等22人参与黑事件的审判长、重庆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审判长洪涛向媒体通报了谢才萍等22人参与黑事件的审理情况。
法院认定谢才萍集团经营的赌场有比较固定的股东,有负责高利贷和安全的看守人。 这个小组人数多,分工确定,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
洪涛指出,通过开设赌场,抽头、高利贷非法获得大量金钱,非法得到的钱支付成员的工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反映了这个组织的经济特征。
此外,该组织实施以开设赌场犯罪为主、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显示了该组织行为的特点。
洪涛解释说,在一般大众形象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杀人等暴力组织,其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双拳”离家出走,建立势力范围。 一是利用国家职工的保护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违法控制。 本案属于第二种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贿赂司法人员获得保护和纵容,体现了违法控制的特征。
如上所述,谢才萍集团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的“组织、行为、经济、非法控制”四个结构特征。
回声
网民认为“判决很轻”。
据说专家都是根据法条判决的。
谢才萍宣布黑事件后,一位网友在网上说“判决很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著名刑法专家梅传强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法条来的。
梅传强说,谢才萍一共有五宗罪,每宗罪都有证据。 根据《刑法》,组织指导黑社会组织罪,最高可判处十年。 法院一审判决,谢才萍构成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处徒刑六年。 量刑时,综合判断了情节、危害性、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
梅教授说,在小组中,谢才萍是主犯,量刑一定是最重的。 而且罗璇在集团中处于从属地位,只是共犯。 刑期比主犯轻一点,肯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重庆晨报》的供词
原版采录:本报特派记者刘伟(签名除外)
标题:【时讯】文强弟媳一审被判18年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16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