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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京7月17日电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道,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对张公地海门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地段进行迁移保护的请求,同意对张公地涉及海门文物保护单位的中天绿钢项目部分地段实施迁移保护,对张公地其他地段实施原址保护,对整个地段实施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具体答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海门文物保护单位
关于张公地部分地段移民保护的批复
(苏[2020]7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海门文物保护单位张公地部分地段迁移保护的请示》(郑桐〔2020〕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对海门市文物保护单位张功迪的部分本体进行转移和保护,其余张功迪原地保护,整体部分进行保护和展示。
二、你市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移民保护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文化旅游厅(省文物局)批准后实施。
三、在移民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市要加强法律法规监管,严格履行各方责任,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张公地的历史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历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四、你市应督促海门市政府依法履行全面保护张公地的主要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标题:江苏省政府同意海门市张公堤部分段迁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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