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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央行网站报道称,为了提高银行永久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的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久债券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建央行票据互换(cbs),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可以将合格银行发行的永久债券换成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同时,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的永久债券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中期贷款、定向中期贷款、长期贷款和再融资合格担保范围。
据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央行的票据交换操作采用固定利率和数量竞价的方式,对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与中标者交换合格银行发行的永久债券,同时交换同等的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时,中国人民银行和一级交易商相互交换债券。银行永久债券的利息仍归一级交易商所有。中央银行票据互换操作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互换后的中央银行票据不得用于即期债券交易、买断式回购等交易,但可以作为抵押品,包括作为机构参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央行票据的期限与互换期限相同,即当互换到期时,央行票据也相应到期。掉期交易到期前,一级交易商可提前申请换发银行永久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提前终止交易。由于央行的票据交换操作是“以债券换债券”,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量,因此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
对于央行票据掉期业务可以接受的银行发行的永久债券,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央行票据掉期业务可以接受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发行的永久债券:一是最近一个季度末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二是最近一个季度末90天逾期贷款计算的不良贷款率不高于5%;第三,过去三年没有累积损失;第四,最近一个季度末的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第五,在补充资本后,它可以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标题:央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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