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1字,读完约3分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和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农村振兴的效率和水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联合发布了《金融服务农村振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市场化运作,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政策支持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重点领域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农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回归。
《指导意见》针对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目标,明确了相应阶段农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目标。短期内,突出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到2020年,要确保金融扶贫力度继续加大,支农金融资源继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继续改善,农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高。中长期突出规划和目标方向,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合理有序配置和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完善适合农村振兴和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农业金融机构回归原点;明确重点支持领域,有效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围绕农业和农村担保、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股票、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农村振兴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农村金融资源承载能力和农村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意识。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货币政策、金融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金融机构也应加强组织领导,并严格执行。同时,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评估,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报告评估结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约束,有效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央行指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分工负责,继续扎实为农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对农村振兴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标题:五部门发文部署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8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