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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销售办法》建立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规定每次换发有效期为3年,有利于提高行业销售“许可证”的使用效率。

□目前,将对实践中常见的个人出售私募股权基金和收取介绍费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以供公众咨询。基金销售机构,尤其是市场上现有的约130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将面临严格监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表示,《销售管理办法》是对证监会2013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根据最新修订对条例名称进行了调整。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于2004年首次发布,2011年和2013年两次修订。截至2018年底,公共基金个人投资者有效账户数已达6亿个。同时,一些措施的内容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发展的需要,急需调整。为此,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了《销售管理办法》和两个配套规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高丽认为,此次修订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销售适当性、资金和交易安全底线的要求,促进公募基金销售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培育行业良性发展生态。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公募基金销售业务的界限,将各种服务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二是整合优化公募基金销售许可登记条件,加强公募基金销售作为金融业务的许可准入管理。三是全面梳理和完善公共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服务。第四,加强对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特别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五是促进公募基金销售机构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引导客户通过资产配置等服务进行长期投资。六是进一步完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构建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金牛财富管理网分析师龚曼林表示,过去,一些基金销售子公司,尤其是130多家第三方销售公司,并没有“全心全意”出售基金,少数公司实际上“囤积”了牌照,或主要以佣金形式出售其他类型的基金,它们较少参与公共基金。《销售办法》建立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规定每次续期有效期为3年,有利于提高行业销售许可证的使用效率,提高销售公司的优胜劣汰,有利于真正把精力投入基金销售和服务的公司。与此同时,“销售措施”对那些仅仅投机许可证而不专门从事主营业务的公司影响更大。许多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只有在三年换证期内整改不符合换证条件时,才能退出基金代销行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三年续费的“考试”有多难?《销售办法》规定,去年非商品类销售资金的日均占有量低于10亿元;累计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70%,无法正常运营。广州一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的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基于商品销售的平均日拥有量超过10亿元,这给许多销售规模较低的销售机构带来了压力。因此,一些申请许可证但不做生意的公司需要认真对待,许可证的价值可能会缩水。在这些行业中,拥有许可证的中小型销售机构将每三年面临一次“大考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销售办法》,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只能通过“介绍客户”的方式销售私募股权基金。这一条款可能会对从事股权和风险资本私募基金销售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新规定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处理基金销售或相关服务,这意味着以佣金为基础销售私人基金并收取介绍费的个人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记者周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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