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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公安机关通报了打击“常规贷款”新邪恶势力的情况。会上,公安部刑侦局巡视员佟碧山指出了“例行贷款”犯罪团伙的典型套路。
图片来源:公安部网站
1常规1:制造私人借贷的假象
主要方式: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点对点贷款平台等名义进行宣传。,并通过低息、无担保、无担保和快速贷款等方式获得客户。
然后,通过虚假贷款合同,它们被打包成普通的私人贷款关系,但事实上,这些虚假贷款合同都是为了诱使受害者签署抵押贷款合同或明显不公平的法律文件,如买卖房地产和车辆的委托书。
2常规2:制造资本流动的痕迹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将虚假的高额贷款转入被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的流入与贷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资金并未实际到位,只是为了骗取信任。
第二步是以各种名义收取高额“砍头利息”,如信息认证费、账户管理费、风险控制服务费、中介费等。,然后收回所有或部分似乎已经支付的资金。受害者没有得到或只得到贷款的剩余部分,但他必须按照实际金额偿还贷款,而且利率通常非常高。
3常规3:故意制造或任意判定违约
常见的操作方法:例如,在到期还款日,犯罪嫌疑人故意失去联系,使受害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仅清偿了前一期的还款金额,而且还承担了因违约而导致的膨胀债务,这种债务往往是本金的几倍甚至几倍。
4常规4:恶意高额贷款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当受害人无力偿还贷款时,犯罪嫌疑人以欺骗甚至胁迫的手段,使受害人与指定的关联公司重新签订虚假的高额贷款合同,即“以贷还贷”。事实上,这是债务的黑洞,它越大,就越大。
例行公事5:软硬都侵犯财产
常见的运作模式:如常规4,当债务达到一定数额时,犯罪嫌疑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如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通过骚扰周围的朋友、亲戚和家庭成员对受害人施加压力,或利用虚假合同、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从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常规贷款有三种主要类型: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现金贷款
“抵押贷款”程序: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名下的房地产骗当地客户贷款,然后设置违约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和法律诉讼,达到抢夺受害人房地产的目的。
“车贷”程序:犯罪嫌疑人故意为抵押的机动车客户设下陷阱,以不按期还贷或丢失车辆gps信号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迫使“车辆”驶离,并迫使车主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
“现金贷款”常规:主要针对没有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大学生、失业者等有消费需求的群体,通过“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宣传,将他们诱入“常规贷款”的陷阱。
随后,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受害人还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信息、地址、银行卡、社保、公积金等财产以外的信息,并且一般会被要求提供超出正常范围的个人信息,如微博认证、手机通讯录、紧急联系人等社会关系。
一旦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将立即通过电话骚扰受害人的亲属和朋友,对他们进行威胁和恐吓,并收集他们。
面对“路由贷款”的陷阱,我们必须做到“三对三不要”
首先,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贪图一时的快乐,不顾后果,盲目借钱。
二是选择合格的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要相信不合格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
第三,一旦你发现你遇到了“路由贷款”,你应该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恐惧而被不法分子所困,越陷越深于“例行贷款”的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非法侵害。
常规贷款的危害
公安部刑侦局政委曾海燕通报说,“日常贷款”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有利可图、有利可图、容易复制和传播,危害极大。
首先,它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者起初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例行公事”和胁迫诱导下,他们很快背负了巨额债务,甚至被迫自杀。
第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常规借贷”团伙一般不具备金融资格,并在私人借贷的幌子下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表面上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他们与借款人签订了年利率为24%的借款合同,但在实际还款中,他们往往收取超过2000%的利息,远远超过了法定标准。
第三,衍生出各种刑事犯罪。为了讨债,犯罪嫌疑人一般采用虐待、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伴有暴力犯罪、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第四,它影响社会稳定。借助网络平台,一些“日常贷款”从线下蔓延到网上,从传统的接触型犯罪转变为新的非接触型犯罪,侵害了更多的群体和更广的范围,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
标题:公安机关打掉1664个套路贷团伙 提防5种常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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